《浮士德》节选

理论全是灰色的,只有生命的金树常青

西方近代哲学的老师用这句话作为赠言来结束一学期的课程。这门课我上得很愉快。一位喜欢康德的好老师。整个学期我基本都坐在最前排(无论去的多晚,最前排的单人坐总归是空出来的)。每周二的晚上,三节课连上。时常我记笔记的同时还要兼顾物理试验报告。(每周二的下午我都有实验。)老师不高大,很年轻。习惯用手掌根推她的眼睛,喜欢用两个手来玩粉笔,从一头捏到另一头,往往搞得手上白茫茫一片。老师一直坚定自己的想法来教,她讲起课来兴致高昂,停不下来。也让我们讨论问题。实际上我发现她很喜欢讨论问题。我口才不好,思路混乱,她恰恰相反。她时常提到她爱好古典乐的丈夫,还在学基本常识的儿子。很有魅力,而且我是有点嫉妒的。

我只匆匆奔走在这世上,
任何欢乐都抓紧尝一尝。
不满意的立即将它抛弃,
抓不住的干脆将它释放。
我只顾追求,只顾实现,
然后又渴望将人生体验。
用巨大心力,先猛冲蛮干,
而今行事却明智、谨严。
对于尘世我已了如指掌,
对于彼岸我不再存希望;
只有傻瓜才会盯着云端,
以为有同类居住在上面!
强者应立住足,放开眼,
世界对他不会默默无言。
他何须图永恒之境悠游!
凡能认识,便可把握拥有。
他该如何踏上人生旅途;
任鬼魅出没而我行我素。
与行进中寻找痛苦、幸福,
他呀,没有一瞬感到满足!
我愿看见这样熙熙攘攘的一群——
在自由的土地立足的自由人民。
那时对眼前的一瞬我便可以说:
你真美啊,请停一停!
于是我有生之年的痕迹
不会泯灭,而将世代长存。

我怀着对崇高幸福的预感,
享受着这至神至圣的一瞬。

浮士德最后的话语。黑体字是歌德最后的绝笔。我高中看的《浮士德》,说老实话,不是很理解。这段话却有种很温暖很有激情的东西在里面,记在本子上好多年。

人在努力的时候太容易松懈
很快会爱上绝对的清闲
因此我乐意造一个魔鬼
让他刺激人,与人做伴

幸福一次次被时光旋涡淹没
一件小小的房子也令他满足

文学的价值?

  《文学的承诺》中王乾坤老师说搞文学评论一类只有两条活路,一是有过硬的理论基础和理论体系,另一是洞见最本质的民族、文化。除此之外的文学研究没有意义。

  看了之后我企图去理解老师的想法。老师在书中很多的看法确实是不错的。老师反对文学的政治化、道德化,提倡文学的反朴归真。同时,老师也意识到过分的为艺术而艺术也会走极端。老师最强调的是文学本身的无罪和无用,让文学卸下担子,轻松上阵。老师反对滥用术语,反对给文学过多的套子和帽子,反对一切强奸文学本身的行为。

  我的理解是文学作品应当回归到作品本身。由作品本身和社会、人类发生关系。过多的牵绊比如历史意义、对社会的推动作用、对理解作者本身的意义等都不是文学真正的涵义之所在。老师举例说,杯子用来喝水的,但杯子也可以用来压纸,用来养花,用来捉小虫子等等。但杯子最重要的是盛放液体,没有了这个作用杯子也就不是杯子了。老师的这个例子出现了几次,归根结底说的是反朴,说的是归真。剔除无关的事物,来考虑一下文学的本质,这是每一个研究文学的人所必须面对的,绕也绕不过去。

  老师的这两条活路也是本着这个原则来提出的。书中并没有特别强调这个,所谓“活路”二字也是我自己这么理解的,并不是老师的原话。所以如果你以为本文是纳博科夫式的小说分析那就大错特错了。本文不过是我看后的一些想法罢了,是“我”的想法,而不是任何其他人的想法。我的这些想法由这本书引起。此前我也一直困惑过写作的未来,王老师恰好从根本入手,来帮助我理清思路。照老师的看法,我之前所做的许多工作都是无意义的。首先我从没有深入到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中去。我的根基不深。从来没有出过自己生长的城市,从来没有仔细研读过代表中国思想的书籍。看翻译过来的国外小说是最无用的。而且我也不算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好读者。一本书看下来绝对达不到背诵某些断落,牢记某些精华的地步。留下来的是感觉和我的理解。这些理解有的通过文字表述出来,成为最常见的读后感。大部分模糊了,消失在空气中。完全凭兴趣,对文学没有任何乞求。过往,无一留下。我也没有理论根基。没有抱着哪套理论反复研究过。

  有时候我在想,作为一个读者我的立场是什么?作为一个作者我的立场是什么?我的原则是什么?我要产生怎样的文字?我要一个怎样的结果和过程?我更重视的是什么?我的理论体系是什么?

  均是无解。在文字泛滥的今天,我还在这里制造没有意义的垃圾。耗去时间还无所谓。我对学习外语(比如英语)没有兴趣;我记性也不好,诗句背不出,电话号码也背不出;我明白确实我做过太多无意义无价值的事,我没有完全投入到周围的人群中,指引我的到底是什么呢?

  想要通过一本书发现指引自己的是什么简直荒谬可笑。王老师也研究美学,有一点我欢迎,或许指引我的是“美”。隐藏在这些艺术品背后的“美”,生活之美,或者是人性之美。

  再或者是“我”之美。

陀思妥耶夫斯基三篇中篇

穷人、白夜、赌徒

《穷人》和《白夜》是作者三十岁不到写就,当时还没有被流放。写《赌徒》的时候四十开外,已经获得了世界性的声誉。小说水准的差距绝对不单单是时间的先后。

《穷人》和《白夜》的角色设定相似,无知女孩和年长的房客,无知少女的主动示爱,然后两人情投意合。孤独的男主人公遇到了心有所属的女孩,展开艰苦单恋。《穷人》用书信形式,《白夜》用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这在某种程度上和作者日后的长篇在叙述上坚持的第三人称也有很多不同。主人公的性格也很类似,都是一个人居住,居住环境恶劣。没有朋友,孤独、沉默寡言,被周围的人看不起。收入很少。处境尴尬,做事却看似异常到位,是个绝对的好人。而且都具有优柔寡断、内向自卑、时常不知所措、自认高尚的性格。这一类人在作者同期其它作品中也出现过,比如《双重人格》,可谓驾轻就熟。这两部早期作品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揣摩都是个起步,也没有长篇大论地分析某个问题,作者着重表现的是俄国地层人物的现状,主要情节是珍贵的爱情。这里没有犯罪,也没有政治,完全的现实主义作品。这样的作品能反映出作者塑造人物的功力,不过由于作者塑造过的类似人物不可谓不少,而且也没有更多深邃的想法,总的来说不能吸引我。

《赌徒》也是现实主义作品,但故事要复杂得多,也要生动得多。当时作者自己有了国外生活的经历,而且也去赌场尝试过轮盘赌,有所感触后他决心写一下身在国外的俄国人。和早期单纯的爱情故事相比,《赌徒》充斥上流社会的勾心斗角。几段赌博的经历都很出彩,最精彩的部分在于主人公为了爱人那亡命一赌。这是我看到过的对赌徒最传神的描绘。貌似精确估计,胸有成竹,信心满满,同时不顾一切,头脑一片空白。越是大赢越是使人变得麻木不仁。结尾我们自认一直在单恋的主人公发现是自己拱手让出的爱人,悬念解开,回味无比。

找钱的人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就遇上公交车故障,一群抱怨不停的人滞留在马路上,集体望着一个方向,呼着车来来没有。可怜我还拿着烫手的咖啡,一边还要往里面加糖和奶末。

地铁里倒是空得很。这是和刚才的公交车比起来。那辆空调车由于前两辆分别误车、车门坏掉,以至于一辆车里挤进三辆车的人。而且不幸,我的咖啡最后还是翻了出来,顺着别人的袖子化到地上。但是在地铁里才坐稳,最不想见的人来了。

这次一共是两个小孩子。穿着完全一样的衣服,估计是最常见的校服,而我却没有见到过。一个小孩子先进这节车厢,他立即在门边一个女生面前跪下,开始磕响头。同时一直不停地叫唤可怜可怜他,大好人一定会多少给一点的。女孩本来在打手机,这么一搞就很尴尬,东张西望左顾右盼。喊了十多边。旁边的大人和那个女孩都没有要掏钱的意思,女孩被磨练得纹丝不动起来。这时候我伸手调高Mp3播放器的音量,男孩的叫喊真的太难以忍受。没想我手刚放到口袋里男孩就跪到我面前来了,并且立即开始给我磕响头。

平生第一次,有人给我磕头。而且他如果再多磕那么几分钟手里的五毛钱就要飞出去了――Mp3播放机和五毛钱一起放在口袋里。我目视前方,视线越过男孩的头。撇一撇脚边的孩子,乞求的目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眼神。天!如果这时候我能闪开就好了!偏偏被他堵住路。这时候我想到以前看到的讨饭一家打的的情景,虐待儿童强迫他们讨饭的父母,甚至是机器猫里住在宫殿里以讨饭为生的父亲和儿子。我想帮他,但是看到他霸道的样子想到他父母我真的不敢给钱。事实上我几乎从不给路边古怪的乞讨者钱。无论他们残疾地多厉害,小孩年纪多小。

我气定神闲。这时候另一个小孩穿过我们这节车厢,于是我脚边这位放弃了我这种貌似心软其实一毛不拔的人,换了个人继续磕头。叹气,调音量。没有救助机构吗?他们才只有六七岁而已!

下了地铁,跑了几个商场。都是人。除了人还是人。更不幸的是突然下雨了,只好暂时在书店避雨。福州路上的大众书局现在在畅销书上贴大红标签。百无聊赖,朋友硬是要找到畅销榜上排第一的Photoshop类书籍。我们已经发现了二、三、四、五名。有些其实不是Photoshop类的,我认为没有必要非找到那个找不到的No.1,即便找到也没有意义。本来我看到电脑方面的书就提不起兴趣。正在我们绕着书架转的时候我被人敲了一下。

回头一看是一位大叔。大叔伸过一张塑封的纸片。上书他是聋哑人,希望你能捐出两元钱,并指给他看生肖。很是莫名。我想到以前自制挂件到学校来贩卖的聋哑女孩。我给她双倍还多的钱她硬是不要。这位大叔看上去人也蛮好,总归比前面遇到的男孩要好,于是我掏钱了。

大叔给我一张纸。上面是从生肖、出生月份、螺纹等多方面评估的运程分析。还好我从来不信这些东西,不然遇到这么邪恶的大叔我可是惨到头了。上面写我一辈子发不了财,即便一阵子有了点小钱也不过是暂时的,今天有就保不了明天了。我对人冷淡,不会找到幸福。我和人相处得也不好,时常有矛盾。在投资方面更是失败中的失败。死得也很惨。没有才华,碌碌无为。大叔这么咒我真是应该啊!我现在完全相信他是假冒的聋哑人。

雨开始下了就没停过。我只好冒雨前行。一家一家的商厦是暂时躲避雨水的港湾。在南京路一商厦里我和朋友又被一双黑手向前推。力气还蛮大的。这位阿姨一定要我们上楼,去免费试试她们公司的仪器,用了以后可以知道自己的皮肤适合怎样的化妆品。可能她看到我们一直在店里转悠,而且又年幼无知的样子,于是卯上了我们。我确实是年幼无知,但我这种情况用不着化妆品的基本事实我还是明白的。一阵推搡。她嘴上说得好是客气,我们也客客气气地说真的是不用了,手下就快要打起来了。真是恐怖,商场难道没有保安么?

毕竟我们是两个人,总算成功推开了这个狗皮膏药。还没站稳又一位阿姨从地里冒出来一般出现在我们面前。要推荐一个什么什么。她才开口我就说谢谢!再见!然后立即头也不回地逃开。

出商场的时候发现下雨前一个卖伞的也没有,现在突然有一群,把门口都堵住了。几个外地男女跟在我们后面,往我们手里塞伞:“十元一把!”“太贵了!”我回应。“十元一把!”他们看到我们冒雨横冲直撞的样子很有自信地继续紧追不舍。我只好以更快的脚步迅速完全冲进雨里而且大步向前迈,他们这下才算放弃。

回到家里浑身湿透。换衣服,吃东西,打开音响,放碟。看着自己一幅狼狈样。这些急吼吼的人,小贩、叫花子、推销员,我看有相似的地方。都是这么需要钱。我在他们面前是这么嫩,这么急促地落荒而逃。

文学之问学

何谓文学?文学之为文学的原因?如何解释文学?文学的起源是什么?什么是文学的源头?即文学的根是什么?文学存在的理由是什么?什么是文学的本质?文学的本体是什么?如何定义文学?文学需不需要定义?文学的范围是什么?文学创作的力量来自哪里?所谓灵感是什么?文学和生活有什么关系?文学的政治、历史价值是什么?文学的社会学解释有没有意义?文学是不是源自生活?文学是不是源自内心?什么才是真正的优秀作品?优秀作品有没有什么共性?作者和作品的关系是什么?作品的意义是不是大于作者?作品和读者的关系是什么?或者说作者、作品、读者、评论家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如何才能创作出优秀作品?写作需要哪些基本条件?或者这些没有标准答案,无法解说?是读者和时代选择的作品还是作品选择了时代?作者的生平和作品本身有没有关系?什么是文学的责任?为了艺术的艺术重要还是文以载道重要?文学的承诺是什么?哪种文体最有生命力?已经死去的文体是否其生命力?文体的研究有没有意义?文学的原因?文学的未来?文学潜移默化对一个人的影响?对社会的影响?什么是文学的根本?什么是文学的目的?什么是文学的意义?对文学的研究方式有哪些?哪些文学批评是重视文本的?哪些文学批评是重视作者生平的?哪条路是我们应该走的?文学批评的价值和意义在哪里?所谓意义是何物?也就是说何谓意义?何谓文学?

《洛丽塔》:Hey Hunter,Hey Lo

  Lolita这颗苹果1955年落地,到现在已经是皱巴巴的老太婆苹果,早就不是当年岩井俊二式青色的苹果了。没想五十年后皱皮的Lolita被重新裹入青黄色的表皮,隆重进入大陆市场。小Lo.Lee.这一战打得轰轰烈烈,立即彰现精英本色,成为最畅销的苹果。只见营业员们不停地被询问小 Lo.Lee.近况的人打扰,直到门口堆满这款译文新品为止。陆智昌精心设计的外衣唤起多少青苹果滋味啊,只有买书的读者自己心中有数。

  有个朋友不止一次问我Lolita好看在哪里?Lolita么,哈佛老师纳博科夫用文字精心粘制包扎出来纸苹果。我可以把书翻得飞快,跟着 Humbert癫狂的神经追逐着Lo的每寸皮肤。就像刚熟的苹果那般,可以爽快地不停咬。突然我也可以放慢脚步,揣摩那些无处不在的文字游戏,在纳博科夫设计的迷宫里绕圈。一口咬下去,酸酸甜甜,让唇齿之间有一股凉快的液体流过,润了全身。无论著名的剧作家还是退伍的穷小子都可能期待着和Lolita交欢。

  这位朋友还问我,这么多人喜欢Lolita是不是因为这曾是本禁书?禁忌题材比较容易招人喜欢?我认为不完全。几年前色情Dolly来到中国的时候,第一位问我借Lolita的人确实是这么想的,她听说Lolita讲乱伦就来了兴趣,并且再也没把我尚未品尝完的Lole还给我。时至今日,主万前辈交出了第一本中文全译本,此时问我借书的一位朋友甚至连Lolita讲什么的都不知道,冲着名著的名气和可靠性来的。变化很大。众多面具遮住了Lo本身,也演变出更多情的姿态。

  如果想了解Lolita本人,我认为看原著是最好不过的了。纳博科夫对文本的挑剔和苛求只有在看了原著后才能更深地体会到。剔除他的文字,剩下来的差不多就是糟粕。这个看过彩色片版电影的人应该可以理解。例如Lo和Humbert一路上的经历片段其实很有画面感而且生动有趣,可以用法国人惯用的浪漫手法来表现一下。可惜被删了。一些旁观的人由于篇幅也被删了,该删的都删得差不多啦。情欲,还是情欲。仅仅保留了大致情节。你可不要以为情节是小说的筋,恰恰电影抽了小说的筋。不过很实在的,如果你的英语不是很过硬,选择主万这本充满注释的版本会容易理解很多。纳博科夫在整个文本中不断地按照他的喜好来玩弄文字。文本中夹杂着法语、德语,以及为了表示人物语言特色而特意留着的错词,自编自造词汇、一语双关、故意把两个单词扭在一起,反复捉弄它们。这都算不上什么稀奇,只要你不叹气怎么这么多印刷错误。带注释的版本好就好在帮助你发现有些可能没发现的小地方,再次阅读英文版的时候能再多留个心眼。

  除此之外,在纳博科夫的调侃中你可以看到乔伊斯、福楼拜、斯蒂文森、普鲁斯特、艾略特、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人的身影。纳博科夫再一次拿陀思妥耶夫斯基作反面教材。这个大家都习惯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受生活所迫,没有逐字逐句反复推敲的习惯,更关切人物的心理活动,书中各种思想交溶,人物背负着作者的想法,有些作品搞到最后还是无神论占下风,宗教获得了胜利。而且确曾塑造过一些类同的人物。在纳博科夫看来这样的小说更倾向神秘主义,而不是艺术的创造。纳博科夫这样一位博学的、学院派的二十世纪重要人物当然更倾向于乔伊斯的风格。他也做到了和乔伊斯些许的相似。之前已经提到了永不厌倦的文字游戏,此外还有不失时机的对他人的调侃,生动尖刻的一连串比喻,各种诗句的模仿、话语或者其他小说中人物的套用,人物意识和客观情节的交叉,包括作者本人不小心被主人公瞟见。作者留下了许多小暗示,仔细雕琢了许多小细节。整本书其实都是在这些小细节中推进。纳博科夫感慨神奇的《尤利西斯》一件小事中还套着另一件小事。作者自己也有这种天赋,这么些小事情,变形的词汇,都相互关联,堆出一个完整的Lolita。任何抽离文字的改编都是难以想象的。

  今天,一提到Lolita,公众就能想到这种早熟的性感少女形象。时不时被别人运用一下。(最近一次是去年贾木许的挪用。)Lolita果然如 Humbert(纳博科夫设计的)所说,永垂不朽。小说独立于作者的不朽或许是作者期望的。文本本身不代表作者,也不代表时代,文本本身的被认可,小说人物的不朽对于作者和作品来说都是一种自由和解脱。Lolita自然不是什么意识流登峰造极之作,意识流有乔伊斯撑着,那位天才已经让文本进入超人阶段。和乔伊斯某些作品对读者超高程度的考验相反,Lolita雕琢字句,但依靠着情节的简单和文字把握的适度,却很好读。故事层层推进,在关键时刻营造的效果滑稽奇特,让人印象深刻。且不论纳博科夫看重文本是不是过了头,为艺术而艺术,看重纯粹的文本而放弃对政治、道德等诸多杂七杂八内容的关注是不是正确,新批评是不是过激,(二十世纪产生了多少过激的念头啊!)这本Lolita算是成功的。Lolita既没有把书写得没有人味,也没有莫名奇妙长篇大论的思想分析和批判。感慨纳博科夫真是强人呐,我这种外人看来他操英语把个小说写得很美国化,如果操的是俄语真不知道是何模样。不谈也罢,用作者的观点看来我现在下结论为时过早。而且分析文本要围绕这文本本身,其它这么多东拉西扯都是废话。

《像一块滚石》

年末书架上添置了本Bob Dylan写的书。书架很满,一张纸都挤不下,于是胡乱搬了一部分到另一个书架上。定型后在Bob Dylan左边是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右边是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和Bob曾经心爱的《在路上》放在一起纯属巧合。那本《在路上》是文楚安的译本,文楚安本身很喜欢《在路上》,亲自去美国沿着作者的道路走过。相比较而言Bob这本书惨多了,简直是被阉割的。二者放在一起形成了很怪的组合。

说阉割有些太夸张?但确实是让我读着很郁闷的作品。首先这本书的标题就模糊不清。Bob Dylan在2004年10月5日出过一本叫《Chronicles(Volume One)》的书,中文名应该是《传记(第一卷)》。此书广受好评,是美国评出的2004年度最佳书籍之一。到了2005年3月29日,Greil Marcus出了一本叫做《Like a Rolling Stone――Bob Dylan at the Crossroad》的书,中文名是《像一块滚石》。 显然,前者是Bob Dylan自己的自转,而后者是别人写的Bob Dylan。此书评价一般。2005年1月江苏人民出人意料地推出了一本叫《像一块滚石》的中译本,作者是Bob Dylan。取了一本书的作者和另一本书的标题。那到底这是个什么样的怪胎?仔细看还有小标题《鲍勃·迪伦回忆录(第一卷)》,翻开一看方确定原来这是 04年Bob Dylan自传的中文译本。

封面用了Bob Dylan的照片,很不错的一张照片,很有Bob特色味道的那种。这和《Like a Rolling Stone》一书封面的出发点相似。而原书由Don Hunstein拍摄的封面现在成了封底。同时密密麻麻加上了很多评论此书如何如何好的文字。于是一本原来有点艺术成份的书就这样成功被包装成畅销传记!

大概是为了赶进度,不长的一本书由两个人分工完成。虽说是博士级高人校订,不幸还是有错别字。传说中Bob Dylan的这本传记和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水平持平,有普鲁斯特的特色,直避莎士比亚。简直胡扯。Bob Dylan诗性的文字现在是苍白的超级短句。也远没有《在路上》那种流畅。不过我们还是能零星地看到他的佳句。比如他形容《光荣之路》 时说“这本书就像收音机一样对我放声歌唱”,“格斯里就像旋风一样写作,仅仅只是这些字词的声音,就能让你晕晕乎乎的。随便打开这本书,翻到其中的任何一 页,他都在飞速地袭击地面”。这种感觉在看《在路上》时我有。Bob Dylan说书在放声歌唱而且是像收音机一样而不是像其它什么东西真的很准确,而且精妙。那个时候美国就是有这样一些风格的优秀作品,如此激动人心。其它 断落比如他描绘如何找寻新的技巧来演唱和弹奏吉他的那部分,他解释自己艺名由来的部分,遇到一个挂毛主席像和李小龙像的奇人那部分(这是报上推荐时选的断 落),他签约的一些事,他听到好听的音乐时那种和我们无异的冲动,林林总总。这些断落里还有类似尚可的句子,偶有佳句。我相信,国外传媒这样来捧这本书一 方面他的确受到那股风潮的影响,他自己在书中也反复提到《在路上》、金斯堡什么的。另一方面就如他自己所说,他已经是被打上时代烙印的过去时,一代代言 人,而且已经被神化。他自己出来写的传记肯定会比一个莫名奇妙的人写的要来的好。何况他的文学功底举世公认。而且值得一提的是,本来他的叙述就很有特色。

但很实在地,我的感受很断续,这本中文译本太多商业元素。果不其然爬上排行榜也算让出版商满心欢喜了一阵。我茫然,我不知道。这或许 是我的错,我敬仰他不过是随大流,或许他本不适合我,或许我被媒体集体欺骗了。毫无疑问的是出版商难纠其责。有点后悔买了它,而且应该把他从《在路上》的 旁边取下来,不该放在这么显眼的位置。或许哪天我会把《在路上》也拿下来放到不起眼的位置。因为它代表一种我喜欢的小说风格,却不是长久的,不代表我的人 生态度,重新整理的时候我会把更投趣反复翻看的书放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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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der und Geschichten
By Wim Wenders

终于恨下心,买下文德斯的这本《一次--图片和故事》。随意翻开书页捕捉下这些照片。文德斯的文字和照片,亲自排的版。他相信抓住瞬间的照片其实体现的是另一种永恒,照片背后的故事通过照片被永久地记录下来。翻看整本书仿佛一次奇妙的旅行,不停止的脚步,心烦事,以及恬静而美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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