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之地

《不适之地》是一部好的短篇小说集。这类好小说有无穷无尽的细节,小说人物回个眸、拿个东西都是故事。不需要旁白解说。文字没有写出来的比文字写出来的传达了更多。在每个场景中,读者看到的不仅是一两个主人公在默默聊天,而是有旁人、有旁物的场面。没有大段环境描写,环境却是跟随着主角视角移动而缓慢展开。我们知道,人只能看清最中央的东西,人的边界视力很糟糕,我们通过眼球的快速移动,通过多次“看”来弥补边界视力的损失。拉希里的场面便是通过人物视线逐步补充出来的,而没有大段大段的静态描写。

随便选一段拉希里的描写。比如《别管闲事》中女主和室友一起去女主男友房间质问他为何有其他情人。室友下车后就听到女主高跟鞋敲击人行道发出的嗒嗒声——周围环境我们丝毫不了解,他可能低着头走,或者没闲工夫仔细看路人,内心很紧张。到了大厦大厅,“摆满了米黄色的沙发和盆栽植物”,可见进入陌生环境后他的视线抬升,此刻并没有写大厅的吊灯、地毯等过低或过高以至不在视线范围内的东西。门卫叫了她,所以他的注意力也转移到门卫身上,但只是暂时,没有多余的对门卫的描写,像门卫详细的表情、动作、神情等,他可能根本没注意门卫具体长什么样。进电梯,他看着她的手指按电梯按钮,梳头,没有电梯布置的描写,也没有她的脸部描写——他即便在电梯里依然保持着跟随的状态,胆怯加上紧张,没有直勾勾地看她眼睛。出电梯后他跟着她,看到的是每一道门的油漆,一直走到走廊尽头(此处译文可能调换了小说原来的语序)。走廊里最引人注目的装饰是门上的油漆?不一定。但她常来,他第一次来,并不知道她的男友具体住在哪一间房间。她没告诉他,他知道她情绪不稳,显然也不会多嘴多舌地问。所以他一定是很小心地跟在她后面,看着每一扇门,每走过一扇门就推测后面是她男友的房间。

整个过程并没费太多笔墨。没有看到一句描写他的心情,没有无所不知的旁白插手,他的情绪已经跃然纸上。读者的情绪也被调动着,等待着她的男友开门的那一刻。他见到她的男友后与之发生争斗也显得合情合理,读者并不会问,这个读文学的、整天捧着砖头厚书的细致男人怎么怎么可能动粗?读者不会有任何疑惑,因为他当时神经有多紧绷我们已经感同深受。如果说浪漫主义大段的景物描写就像观赏静止不动的油画,那么到了当代,譬如在拉希里的小说里,读者的感受就像在看电影一样,行云流水的文字更符合视觉时代读者的阅读习惯。

拉希里是那么小心翼翼地用他的视角同时呈现出她的视角(重叠),当她离开他的视线,描写便也陷入中断(没有切镜头),当众人冲入室内时,在负心汉房间里,大家打翻了水仙、百合、鸢尾,满地的碎玻璃和水。在很多国家,这些都是代表纯洁或者美满婚姻的植物,且都很飘逸柔弱,散在地上时恰好映衬因为伤心过度,整个人都瘫了的女主角。从两人下车到整个事件结束,拉希里用了一个非常棒的长镜头,而且富有节奏感,张持有度。

对待人物也非常细腻。比如《岁末》中,正在读大学的男主角回家过圣诞,在家里第一次见到后妈,他仔细看了后妈(显然不会装作不看见,如要装作不看见就不必回家过圣诞节了。既然回家就做好了要与后妈共同相处许多天的准备),他特别留意的并不是后妈可能长得最好看的地方,而是后妈与亲妈截然不同的地方,比如发际间的那抹朱砂。极具印度特色的打扮象征着后妈比亲妈更加传统。这是思想西化的男主角所不习惯的,也是他特别会注意的。叙述视角决定了整篇小说将要展现的内容会是什么。在布置圣诞树的时候,后妈说圣诞树和屋外的树没什么不同,男主角立即指出圣诞树是水杉,而屋外的树是松树。后妈与男主角的对话不多,仅有的对话已经能完全展现二人是多么不同,后妈和亲妈是多么不同。一方面是传统的、不让女儿随便出门的后妈。一方面是服饰西化、思想开放的亲妈。任凭儿子走向那些孟加拉妈妈不准去的危险小树林,所以,男主角生活在城市中却也能轻松分辨松科和杉科植物(事实上这也相当容易区分,稍有常识的就能分辨出来),而岁数比他大、且育有两个女儿的后妈却觉得直挺挺的树都是一样的。也正因为那个格外开放的母亲,即便男主角重要的读书时期在印度度过,却成了一个标准的美国少年。

第二部的三篇短篇中设置了许多这样的矛盾冲突。同时巧妙地使用了第二人称,第一篇从女主角角度叙述少年时代,第二篇从女主角角度叙述青年时代,第三篇两人的视角转换叠加,并且不再出现第二人称,没有了向对方倾诉的内容。读者还没看第三篇的时候就能猜到两人将会重逢,三段式的布局势必会有一个交汇,相遇后二人势必会坠入情网。他们的情史交代得很粗略——读者也确实想略过直奔主题。中年因机缘偶遇,二人的工作和生活状态都水到渠成,颇有三岁看到老的感觉。最终,男主角意外身亡,女主角结了婚,小说在她感慨什么也没留下,孩子都不是他的中结束。但是读者眼看着男主角的母亲如何影响了他一身,二男女主角如何以唯一倾诉对象的形象永远萦绕在对方心头。没有留下物,却在心上留下了人。就像我们翻了一遍小说,字数不多,短短7篇,留下的却是一个个鲜活的孟加拉人形象,看透家庭事业,生老病死。

与第二部不同的是,《不适之地》故事发生的时间集中于短短几天内,而不是一生的跨度;以女儿的视角为主,多处辅助父亲的视角叙述,多轨交叉,自然穿插,而不是单线到底。看上去写的就是日常琐事,其中却有很多有趣的细节,人物的差别、两代人的沟通等恒久不变的话题都被短短几天内的小事所包含。

举例说,读者知道去女儿家做客的父亲肯定不会久留。因为读者知道死了老伴的父亲重新开始了恋情,他在欧洲旅游的时候不是一个人,而是有女性陪伴。这点做女儿的并不知道,她只是通过父亲的态度猜测父亲热恋了。她有个小孩,最近正在怀第二胎,她的父亲死了老伴,一把年纪了一个人住。为了尽孝道,她觉得应该邀请父亲到她的新家来。她和丈夫反复沟通多次,无法下决定是否应该和父亲说,让父亲留下长住。在看到父亲的独立能干时她希望父亲能帮她带孩子,犹豫了很久后,她在父亲告诉她如何种蕃茄的时候问父亲是否会留下照顾这些蕃茄。在女儿问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已经看到他在花园里种了什么:夹竹桃、杜鹃花、凤仙、铁线兰、绣球花、洋紫荆、玉簪花、金盏花、剑兰球根、蕃茄。这些是擅长园艺并且热爱种植蔬菜的父亲用来改善对植物一窍不通的女儿那个荒芜花园的作物。我们知道,在阳光雨水都充足的室外,夹竹桃、凤仙、洋紫荆、玉簪花、金盏花等都是非常容易打理的植物,夹竹桃之类根本不需要施肥浇水它自己就能活。而且这些花草色彩丰富,白色、红色、蓝色、紫色、粉色、黄色,很齐全。父亲给女儿留下了一个供懒人打理的、美观好看的花园。当女儿以打理花园为借口让父亲留下来照顾孩子时,女儿是没看出父亲的用心。父亲改造花园的时候已经做好了拍屁股走人的准备。

做小辈的完全不能理解长辈,虽然父亲一直就是个园艺爱好者,在她小时候父亲已经如此了。但女儿从未去感受过父亲热爱的东西,他们有血缘关系,却没有互通的体验。对孟加拉传统文化的背弃就不用谈了,因为家里有母亲打点,认真读书的女儿并不会做复杂的印度菜,其他习惯更加不用说了。亲人之间的不了解,被拉希里表现得清清楚楚。

但他们相爱。当父亲独白要走,却舍不得孙子的时候,父爱真的是倾斜而出,无法抑制。他教小朋友如何种植,他教小朋友孟加拉语,而这些都是小朋友的母亲不可能教给他的。小朋友有一个整天忙得见不到影子的父亲和一个分明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工作却因为各种顾虑像自己母亲一样留在家里当全职主妇的母亲。小朋友未来会不会和他的父亲疏远呢?小朋友的父母未来会不会因为生活的不同而渐行渐远,没了激情呢?(事实上已经没有激情了,女婿一副下了班就像睡觉的样子,既然女儿以前在律师行的工作有很高收入,而女婿现在的收入是以前两个人收入的总和,他们还新买了房子,那么他真的要忙得没有白天黑夜才行)小朋友还能不能继承孟加拉传统文化呢?

家还在,人也客客气气,但是不舒服,心里想着别他。我们默默表达着爱,但对方可能到死都无法理解。互相是对方的牵绊。

女儿最终寄出了意外拾到的、父亲想要寄给情人的明信片,两个生活轨迹不同、无法介入对方生活的人互相选择了成全。


不适之地 Unaccustomed Earth
茱帕·拉希里 Jhumpa Lahiri
施清真 译
上海译文